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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19日,湖南省足球协会微信公众号发布“关于2026湖南省足球联赛竞赛规程制定及参赛人员资格审查情况的说明”,全文如下:

各相关单位:

针对广大球迷关注的2026湖南省足球联赛(以下简称“湘超”)竞赛规程制定、参赛人员资格审查相关问题,湖南省足球联赛组织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联赛组委会”)高度重视,第一时间进行详细调查,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:

一、竞赛规程制定工作情况

2025年12月2日,湖南省足球联赛组织委员会竞赛组(以下简称“竞赛组”)就2026赛季运动员参赛资格等相关事项,面向各市州体育行政部门及各市州足协征求修改意见(详见附件),并获得积极反馈。在汇总各方意见基础上,竞赛组起草了2026赛季竞赛规程(草案)、规程修改说明、统一球员薪酬标准及薪酬控制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。

二、关于球员资格规定的设置

为防止参赛球队重金聘请外省临时球员参赛的乱象,规避各地因经济差距造成的参赛资源不均问题,保障比赛公平公正、良性发展,竞赛组在2025赛季社保参赛资格要求基础上,经充分征求意见,明确2026赛季球员参赛社保资格标准:“参赛球员户籍落户在2025年1月1日及以后,需拥有不晚于2026年1月前至报名截止日前当地连续不间断社会保险缴纳证明,每队报名不超过2人,且仅能代表工作地参赛(2027赛季参赛球员需要至报名截止日前当地连续不间断社会保险缴纳满12个月,每队报名不超过2人)。”该条款获得各市州体育行政部门及各市州足协一致认可。

此后,竞赛组结合各方意见多轮修订完善,全程与各市州相关单位保持沟通,最终于2026年3月21日正式对外发布2026赛季竞赛规程,规程制定流程规范、公开征求意见环节完整,不存在无告知、无过渡期、无补救渠道的问题。

三、关于参赛人员资格审查工作

2026年4月17日,湘超报名截止后,竞赛组在前期内部审查基础上,对全体报名球员启动第二轮资格复核工作,并按类别分别开展专项审查:中学及大学生球员报请省教育厅核查学籍身份,社会球员报请省公安厅核查无犯罪记录证明,社保参赛球员由工作人员赴省体育局人事部门核查社保缴纳记录。针对审查发现的资格异议问题,竞赛组已逐一通报至球员所属市州体育行政部门及所属市州足协,并指导地方足协做好球迷解释工作。

2026年7月8日至14日,经资格复核后的湘超参赛人员名单正式面向社会公示,并设立监督举报邮箱。举报内容须真实准确并附带相关佐证材料;对无实质证据、匿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,一律不予受理。

四、公示异议后续处置工作

2026年7月14日公示期结束后,竞赛组汇总全部有效监督举报线索,第一时间通知涉事球队限期提交补充证明材料,依规开展专项核查,具体处置情况如下:

(一)关于常德队高某某、路某某两名球员未纳入参赛名单的说明

针对公示期间收到的常德队高某某、路某某两名报名球员未纳入参赛名单的相关举报,经对照规程条款逐项核查,该项举报不成立

依据《2026湖南省足球联赛竞赛规程》第三章第九条相关规定,明确要求“2025年1月1日后落户、凭社保参赛的球员,须提供2026年1月至报名截止日当地连续不间断社保缴纳证明,且单队该类球员报名不超过2人”。

经核查,常德队报名球员高某某、路某某二人社保缴纳记录均显示为2026年4月7日一次性补缴,不符合上述关于连续不间断缴纳时限的规定,未达到本赛季参赛资格要求,故未纳入湘超参赛名单。竞赛组已与常德队报名联系人完成情况通报及解释工作。同时,为保护运动员个人隐私,未对外公开未过审球员信息,该处置方式符合赛事规程及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规定。

(二)关于湘潭队肖某某等七名公示球员资格问题的说明

1. 关于“未满职业退役两年”问题的说明

针对公示期间收到的湘潭队肖某某、江某某、张某某、聂某四名公示球员“未满职业退役两年”的相关举报,经对照规程条款逐项核查,该项举报不成立

根据《2026湖南省足球联赛竞赛规程》第三章第九条相关规定,明确要求“(三)在中国足球协会/中足联职业注册的中超、中甲、中乙球员,或在中足联职业联赛出场的球员,停止职业注册满2年后可参加2026年湘超联赛(2025赛季已参赛的球员可以继续参赛)。(四)中冠/五超联赛球员限制:参加2026年中冠联赛或五超联赛的球员可以参赛,但同一球队中,来自这两类联赛的球员合计不得超过5人。”经核查,被举报的四名公示球员仅参与中冠联赛,不属于中超、中甲、中乙职业联赛范畴,不适用“未满职业退役两年”的限制条件

2. 关于户籍转入时间问题的说明

针对公示期间收到的湘潭队聂某、肖某某、江某某、徐某某四名公示球员户籍转入时间不符合要求的相关举报,经核查,报名材料与举报材料显示的户籍转入时间存在差异,具体情况如下:湘潭队公示球员聂某报名材料载明户籍转入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,举报材料载明为2025年11月7日;肖某某报名材料载明为2021年12月1日,举报材料载明为2025年12月1日;江某某报名材料载明为2021年11月10日,举报材料载明为2025年11月28日;徐某某报名材料载明为2021年12月29日,举报材料载明为2025年12月26日。

竞赛组已通知湘潭队补充提交相关户籍证明材料,并就四名公示球员户籍真实性报请省体育局协调省公安厅协助核查,相关情况核实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该项举报尚在核查中

3. 关于社保缴纳情况的说明

针对公示期间收到的湘潭队徐某某、郑某某两名公示球员社保缴纳不符合要求的相关举报,经对照规程条款逐项核查,该项举报不成立

依据《2026湖南省足球联赛竞赛规程》第三章第九条相关规定,明确要求“2025年1月1日后落户、凭社保参赛的球员,须提供2026年1月至报名截止日当地连续不间断社保缴纳证明,且单队该类球员报名不超过2人”。本赛季报名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17日,球员须提供截至报名截止日前的社保缴纳证明(即含3月在内)即可。经核查,湘潭队公示球员徐某某、郑某某在报名截止前已按要求提供相关社保缴纳证明,报名手续已完成。两名球员2026年4月、5月的社保缴纳情况发生于报名截止之后,不影响其报名时点的资格认定。

(三)关于郴州队田某、梁某某两名球员社保缴纳情况的说明

针对公示期间收到的郴州队田某、梁某某两名公示球员社保缴纳不符合要求的相关举报,经对照规程条款逐项核查,该项举报不成立

依据《2026湖南省足球联赛竞赛规程》第三章第九条相关规定,明确要求“2025年1月1日后落户、凭社保参赛的球员,须提供2026年1月至报名截止日当地连续不间断社保缴纳证明,且单队该类球员报名不超过2人”。经核实,郴州队公示球员田某、梁某某2026年1月社保缴纳记录显示到账时间为2026年2月2日,2026年1月31日恰逢星期六并非工作日,2026年2月2日为星期一,系社保系统正常到账周期,不属于补缴情形。竞赛组认定两名球员社保缴纳记录符合连续不间断缴纳要求,不影响其本赛季参赛资格

(四)关于益阳队赵某某球员资格问题的说明

针对公示期间收到的益阳队赵某某社保缴纳不符合要求的相关举报,经对照规程条款逐项核查,该项举报成立

依据《2026湖南省足球联赛竞赛规程》第三章第九条相关规定,明确要求“2025年1月1日后落户、凭社保参赛的球员,须提供2026年1月至报名截止日当地连续不间断社保缴纳证明,且单队该类球员报名不超过2人”。经核实,赵某某户籍于2025年8月20日转入,社会保险存在补缴行为,不符合竞赛规程关于连续不间断缴纳的规定,未达到本赛季参赛资格要求

联赛组委会将继续严格依照竞赛规程,公平、公正地做好后续资格审查及赛事组织工作。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球迷的监督与关注,我们欢迎各方通过正常渠道提出宝贵意见,共同维护湖南足球的良好发展环境。

特此说明。